假設進廠物料不合格,QC啟動OOS程序,實驗室原因就不說了,如果非實驗室原因,OOS是否體現此時關閉?
1.非實驗室原因,物料轉入不合格品管理制度,庫房進行退貨處理,其中是否對庫房進行偏差調查?
如果沒有在庫房存放,是否應有相應的偏差調查?
答案應該是不需要,入廠不合格品退貨就行了,但是從公司的整個角度來講,OOS調查,是應該為實驗室調查結束為結束,還是以退貨結束為結束?
答案應該是實驗室結束,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為OOS結束后,轉為不合格品制度與物料供應商管理
2.假如,產品不合格,OOS調查非實驗室原因,偏差調查為車間工藝原因,那么后來的偏差調查是不是這個OOS調查的一部分?
3.是否OOS必須體現關閉時間?
4.OOS調查后會轉入下一個部門調查,如果是物料不合格,體現轉入哪個部門調查?所以OOS調查并不一定轉入偏差調查,而是可以轉入供應商管理及不合格品。
一般廠是沒有必要在物料不合格上大做文章,重點放在自己生產的產品上。
物料入廠,必須經過倉庫驗收、QC取樣以及檢測出結果前的庫存管理,如果這些都沒有做好,顯然是已經出現偏差了,由于這些偏差存在再加上萬一出現OOS,調查起來很難堪,審計官會認為你們的管理太混亂了。
物料出現不合格,OOS是需要做的,在排除了QC實驗室因素外,基本不用再去搞什么偏差調查了——難道你還想調查倉庫驗收、儲存是否合規(guī),供應商是否更換了。如果真的出現這樣的情況,那說明啥呢,倉庫有問題、采購有問題、QC也有問題,可能連QA也有問題【因為有個物料系統QA存在】。不再進行偏差調查的前提是公司管理是比較規(guī)范的,各部門能夠按照相應的SOP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產品出現不合格,OOS調查完畢排除QC取樣和內部檢測因素外【這里的OOS調查也可以很廣泛,除了進行重新取樣、多人復測,也可以拿之前的正常批次留樣進行考察】,當然能夠肯定是產品質量問題,即生產或過程出現了偏差
【至于是否報告或暴露了偏差,那是另外一個問題】。車間偏差調查如何做,一般由車間主任、生產部先自己調查清楚,QA審核,至于偏差調查過程需要樣品檢測的,我覺得的按規(guī)范請驗和出報告單就行了,沒有必要再扯OOS調查了。
OOS調查的目的是確認QC實驗室是否存在差錯,既然QC不存在差錯了,那就關閉該OOS,轉入生產偏差調查程序。
生產偏差調查的目的是查明原因,采取有針對性的CAPA,確保產品質量穩(wěn)定、可靠。
至于不合格的物料和產品如何處理,均執(zhí)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,物料除了讓步接收外作退回供方處理,產品的處理是結合產品的性質特點、工藝等決定返工或報廢銷毀。
參考文獻來源于:制藥微生物檢測
質量控制部
2019年08月02日